中新網8月25日電 美國《僑報》22日刊發評論文章指出,8月19日,加州眾議會通過敦促聯邦政府就排華法案正式向全美華裔道歉決議案(即SCR122與SJR23)。可謂意義非凡,至此,意味著加州政府已就1882年聯邦政府通過的排華法案向全加州華裔正式道歉,並承認華裔對美國發展作出的傑出貢獻。同時,旅美華裔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在美國社會站穩一席之地仍值得反思。
  文章指出,2014年8月19日絕對是旅美華裔應該牢記的日子。這一天,加州眾議會通過由加州參議會共和黨領袖夏樂柏(Bob Huff)與加州參議會內定議長李昂(Kevin De Leon)從去年起致力推動、敦促聯邦政府就排華法案正式向全美華裔道歉決議案(即SCR122與SJR23)。相關決議案已於今年6月5日獲得加州參議會通過,8月19日,加州眾議會通過該法案。至此,意味著加州政府已就1882年聯邦政府通過的排華法案向全加州華裔正式道歉,並承認華裔對美國發展作出的傑出貢獻。
  文章稱,雖然正義的聲音來得太遲,離1882年排華法案發生已過去132年,離1943年解除排華法案已過去71年,但遲來的春天畢竟來了。歷史錯誤不能改變,但可以改正;先賢身心所受的痛楚無可替代,但後輩心靈所受到創傷能夠彌補。加州議會通過排華法案道歉案,體現加州政府正視歷史錯誤的勇氣和擔當。
  排華法案道歉案在加州議會獲得通過,除了向華裔正式道歉,還具備更深一層意義。
  其一,在美國主流社會,主持正義的人士仍然占大多數。雖然美國還時有種族歧視案發生,但這些不和諧的事情都是主流大潮中的極端個案,大多數人是理性的,是有勇氣承擔錯誤的。
  其二,華裔民選官員未必會為華裔發聲,謀取福利和權益;非華裔民選官員也未必“非我族裔,其心必異”。這次提出和推動提案的民選官員皆非華裔,華裔選民不要抱持非華裔不投的迷思,而應該選擇會為華裔利益發聲做事的候選人。
  其三,雖然華裔整體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提高了,美國各級政府內都有華裔民選官員,但絕大多數華裔缺乏公民意識和維權意識,不積极參与社區公益活動和服務,不屑於參加義工工作,不積極註冊為選民,不踴躍投票。結果就是得不到主流社會的應用的重視和尊重。
  最後,文章強調,旅美華裔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在美國社會站穩一席之地,才能和別的族裔平起平坐,才能抱團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值得反思。(金山客)  (原標題:美加州議會通過排華法案道歉案 意義非凡應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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